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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交流

赵万一教授学术报告《民法典中的市场经济元素及其对未来立法的影响》

日期:2021-06-10 来源: 作者: 阅读:

    202169日,青岛大学新一期“法学名家讲堂”在笃行楼模拟法庭报告厅举行。本期有幸邀请到了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赵万一教授讲授“民法典中的市场经济元素及其对未来立法的影响”。青岛大学法学院院长蔡颖雯教授担任主持人,周颖、黄军、阮利老师参会与谈,校内广大师生积极参加了本次讲座。

赵万一教授以民法典的条文规范为基础,结合实际案例,从“民法典为何要调整市场经济关系”、“民法典中有哪些市场经济元素”以及“民法典中的市场经济元素对未来立法的影响”三个方面展开讲解。首先,赵万一教授阐述了民法典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原因:其一,我国对民法典特殊的法律定位,民法典要维护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其二,我国坚持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其三,现代交易关系的模糊性要求民法典对市场经济关系进行调整。其次,赵万一教授通过列举具体法律条文,并结合丰富的司法实例,从民法典立法目标、基本原则、民事主体、民事法律行为以及物权编、合同编、婚姻家庭编等方面充分阐述了民法典中的市场经济元素。最后,赵万一教授指出,民法典中的市场经济元素将会对未来的民商事立法甚至是其他部门法的立法产生重要的影响,其他部门法立法尤其是商事立法需要回应与民法典的衔接和协调问题。

与谈环节,周颖老师首先提出了关于商法通则制定的必要性思考,赵万一教授认为商事活动中的基本要求、共同准则等问题应该也可以通过商法通则予以规定;其次,就阮利老师提到的其他部门法与民法典的对接问题,赵万一教授强调,其他部门法与民法典的对接问题需要其他部门法展开研究作出回应;最后,黄军老师在对本次讲座内容进行总结的同时,提出民法典应当如何维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制与进一步开放之间的平衡问题,对此,赵万一教授指出,民法典本身应当强调民主性与人文性,而其国际性则主要通过民法典中的商法规则予以实现。

交流环节,对于石笑同学的提问,赵万一教授也进行了细致而专业的解答。最后,主持人蔡颖雯院长致结束词,对赵万一教授及参与讲座的全体师生表示感谢,讲座圆满结束。

 

赵万一,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代法学》主编。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先后出版了《证券法的理论与实务》《中国竞争保护法律问题研究》《商法基本问题研究》《民法的伦理分析》《商法学》《证券法学》《民法学》等专著、教材6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160余篇,主持了国家社科重点项目等各类课题若干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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