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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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历史沿革


一、初创并行发展阶段

青岛大学法学学科的办学历史分别可以追溯至1993年合校前青岛大学、山东纺织工学院的法学教育。

1.1993年前青岛大学的法学教育

1993年前青岛大学法学学科的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青岛职业大学时期的法律教育。这是青岛大学法学学科办学的源头之一。

1983年,青岛市创建青岛职业大学。1983年、1984年,该校招收两级法律(专科)专业学生。

1985年,青岛职业大学并入新成立的青岛大学。后原青岛职业大学的法律专业教师编入青岛大学社会科学部。

1992年,原青岛职业大学的法律专业编入青岛大学社会科学部的教师编入青岛大学国际关系系。

1993年,青岛大学国际关系系开始招收国际经济法(本科、专科)专业学生。

2.1993年前山东纺织工学院的法学教育

1987年,山东纺织工学院管理系开设经济法(专科)专业,先后招收四级学生。这是青岛大学法学学科办学的另一个源头。

1992年,山东纺织工学院将管理系经济法(专科)专业划转社会科学系。1992年、1993年,山东纺织工学院社会科学系经济法(专科)专业招收两级学生。

1993年,山东纺织工学院社会科学系开始招收国际经济法(本科)专业学生。

、融合发展阶段

1993年5月,青岛大学、山东纺织工学院、青岛医学院、青岛师范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新的青岛大学。此时,山东纺织工学院社会科学系和青岛大学国际关系系均处于待调整状态,其法学各专业招收的学生仍由各系独立负责、独立培养。

1994年1月,青岛大学组建文学院等六个学院,实行校、院、系三级管理体制。原山东纺织工学院社会科学系拆分,一部分教师编入马列部,一部分教师编入新成立的文学院经济法系。原青岛大学国际关系系亦编入文学院。此时,文学院经济法系、文学院国际关系系同时招收国际经济法本科专业。同年,文学院国际关系系停招国际经济法(专科)专业学生。

1997年12月,青岛大学在文学院经济法系基础上组建法律系,国际关系系部分教师编入法律系。

1999年,法律系开始招收法学(本科)专业学生。同年,国际经济法专业(本科)停招。

2000年12月,文学院法律系、文学院国际关系系、文学院社会学系合并组建青岛大学法学院。设法律系、国际政治系、社会学系和政治学与行政学系。

、创新发展阶段

2001年,法学院开始招收社会工作(本科)专业学生。

2004年,法学院开始招收诉讼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政治学与行政学(本科)专业学生。

2006年,法学院开始招收边防管理(本科)专业学生(该专业2006年、2008年、2010年、2011年、2012年共招收五级学生)。

2007年,法学院开始招收法律史专业硕士研究生。

2008年,法学院开始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010年,法学院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

2012年,法学院开始招收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2014年,法学专业成为山东省特色名校工程重点建设专业。

2015年12月,法学院的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国际政治专业、社会工作专业及部分教师转入新成立的青岛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保留法学专业、边防管理专业(于2013年停招,最后一级本科学生于2016年毕业)。

2018年,法学院开始招收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2020年,法学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025年,法学院开始招收涉外法治专业硕士研究生。

学院现有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涉外法治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下的七个学科方向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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