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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和平教授在全市宪法知识报告会做专题报告

日期:2014-12-04 来源: 作者: 阅读:

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12月2日上午, 青岛市人大常委会、青岛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市级机关会议中心举办全市宪法知识报告会,重点对依宪治国的有关问题进行解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文华主持会议并讲话。

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青岛大学法学院院长董和平教授应邀作“依宪治国必须树立的基本理念”的报告。董和平紧密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就推进宪法实施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细致深入的阐述和讲解,对如何推动宪法法律正确实施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王文华在报告会结束时讲话。他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设立国家宪法日,体现了国家对宪法的自信,凸显了宪法的崇高地位。要深入把握理解宪法精髓,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充分认识现行宪法颁布实施以来取得的重大成就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设立“国家宪法日”为新起点,切实解决和克服存在的问题,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王文华要求,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宪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让宪法观念和宪法基本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我们这座城市的法治化水平。

市有关领导徐航、邹川宁,高岩出席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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