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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民事法教研室

日期:2017-10-09 来源: 作者: 阅读:

 民事法教研室现有专业教师9人,其中,副教授7人,讲师2人,具有博士学位(含在读)的教师人员4人,硕士研究生导师5人。

 教研室教师的社会兼职包括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特约社会监督员、青岛市教育局教育指导委员会督导员、青岛市养老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青岛市慈善总会社会监督员、青岛市多家草根组织法律顾问、资深律师等;学术团体职务包括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法学会财税金融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院客座研究员等。

教研室为本科生开设民法总论、民法分论、民事诉讼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知识产权法案例、外国民法学、外国民事诉讼法学、民事疑难案例分析、律师公证与仲裁、司法文书等课程。为研究生开设民法总论专题、物权法专题、债法专题、知识产权法专题、婚姻家庭继承法专题、人格权法专题、民事证据法专题、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专题、公益慈善法专题、外国 民事诉讼法专题、民事诉讼法前沿专题等课程。

 教研室的特色为承担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民事实体法和民事程序法的教学任务,实行理论与实务并重的教学模式,在培养学生深厚法学理论根基的基础上,注重其实务能力的培养,保证培养的学生具备民事法律实务的运作能力,适应社会现实需要。

 教研室注重科研能力的培养和科研成果的培育,目前主持和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多项,出版专著多部,在《政法论坛》、《法学家》、《法学杂志》、《法学论坛》、《政法论丛》、《学术探索》、《求索》等CSSCI刊物发表文章数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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