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联系我们

青岛大学法学院

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研发大楼B座6楼
邮编:266071
传真:(86)-532-85953085
学院信箱:faxueyuanzp@126.com
联系电话:(86)-532-85955910

当前位置: 首页> 正文>

典型引领

法学院获得青岛大学第十四届“唱校歌,抒豪情” 暨纪念“一二九”爱国运动八十二周年合唱比赛决赛二等奖

日期:2017-12-08 来源: 作者: 阅读:

2017127日,青岛大学第十四届唱校歌,抒豪情暨纪念一二九爱国运动八十二周年合唱比赛决赛在浮山校区青大剧院盛大举行。为了比赛的公平公正,此次比赛邀请到了青岛多个高校的专业人士作为点评嘉宾。

经过初赛的角逐,共有十二支参赛队伍进入决赛,各个学院都充分发挥了自身学院的特色,最大化的展现了他们的合唱水平。法学院代表队以法漾年华为特色口号,第六个出场,演唱的两首曲目分别为《青大之歌》和《大海啊,故乡》。法学院同学身着笔挺的西装,优雅的长裙,精神饱满地站在舞台上,带给了观众美好的视觉享受。出色的音准音色,铿锵有力的演唱,斩获了现场最热烈的掌声,同学们出色的发挥也赢得了评委们一致的肯定。

最终法学院同学凭借出色的演唱,获得了二等奖。好成绩的背后是合唱队员们一次次认真的排练,是汗水的挥洒,是辛勤的付出。

在比赛背后,我们更要认识到“一二九”爱国运动的精神,和平年代的今天,当代大学生也要有同样的爱国情怀。

常用链接

鲁 ICP 备案 05001947 号 - 4 鲁公网安备 37021202000856号版权所有@青岛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