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联系我们

青岛大学法学院

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研发大楼B座6楼
邮编:266071
传真:(86)-532-85953085
学院信箱:faxueyuanzp@126.com
联系电话:(86)-532-85955910

当前位置: 首页> 正文>

典型引领

法学院获青岛大学第十四届“新东方杯”精英辩论赛冠军

日期:2017-12-11 来源: 作者: 阅读:

20171210日,青岛大学第十四届“新东方杯”精英辩论赛浮山校区决赛在博知楼101激烈开赛。本次比赛的对阵双方是法学院和材料科学工程学院,比赛的辩题是:在校大学生经商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法学院作为正方,持在校大学生经商利大于弊的观点。

开场,双方队伍各自用一段生动幽默的互动来表达自己的观点。比赛开始法学院一辩系统的陈述了大学生在校经商的合理性,优越性等,逻辑清晰,思维缜密。 攻辩开始,双方二三辩针锋相对,法学院从“大学生经商是一种桥梁”展开细致的说辞。 一辩进行攻辩小节,针对在攻辩过程中反方辩友提出的观点进行一一反驳,言辞流利。

    自由辩论开始,双方辩友你来我往,场面热烈程度不禁让人拍手叫好。法学院四辩结论陈词,不仅对在自由攻辩过程中的反方观点进行反驳,还进一步举出观点论证正方的立场,对大学生经商利大于弊的立场娓娓而谈。

最终法学院战胜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夺得青岛大学第十四届“新东方杯”精英辩论赛浮山校区的冠军,续写了法学院辩论赛的辉煌。法学院二辩刘畅拿到本场的最佳辩手。在这次辩论赛中法学院选手不仅获得了荣誉还收获了经验,希望辩手在辩论赛的道路上可以越走越远。

常用链接

鲁 ICP 备案 05001947 号 - 4 鲁公网安备 37021202000856号版权所有@青岛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