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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工作

关于评选青岛大学2015年研究生青啤奖学金的通知

日期:2015-11-24 来源: 作者: 阅读:

各学院、教学部:

为大力支持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激励品学兼优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在青岛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青岛大学青啤奖学金”,对我校家庭贫困且学习成绩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进行奖励。为做好本年度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就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该项奖学金从青岛大学相关专业中具有正式学籍的二、三年级全日制在学研究生中评选产生。参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固定工资收入,人事档案关系须转入我校。已获其他奖学金的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二)勤奋好学,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参评年度学位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不含补考成绩,下同),或学位课程平均成绩高于85分。申报成果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A.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出版专著、专利等;B. 在专业实践等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至少一项成果;C. 在社会实践、科技活动及学科竞赛等活动中成绩优异。

 (三)家庭经济条件困难且表现优秀的研究生优先推荐。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奖学金:

1.无故未按学校规定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进行学籍注册者;

2.参评年度内,因疾病、因私出国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期间的研究生;

3.超出基本修业年限延期毕业的研究生;

4.参评年度内,因违规违纪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的研究生;

5.参评年度内,所选课程有不及格者;

6. 在提交的申请资料中,提供不实信息或隐瞒不利信息者;有经查实的学术失范行为者。

     三、评审推荐程序及名额分配

    (一)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递交申请材料。

   (二)各学院、教学部成立评审小组,制定评审细则,按照参评专业及名额分配(附件1)审核申请材料及科研成果原件等并进行初评。

   (三)由学院、教学部评审小组确定初评人选并在本学院、教学部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日期至少3个工作日。 

   (四)学院将初评结果报送研究生院,学校与青岛市教育发展基金会、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确定获奖人员名单。

    四、材料报送

    请相关学院将《青岛大学研究生青啤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四份,正反面打印,按学号排序)、《学院推荐2015年研究生青啤奖学金拟获奖人员名单》(附件3按学号排序)的纸质版材料报送研工部,审批表纸质材料按学号排序,一式四份分开排序。《学院推荐2015年研究生青啤奖学金拟获奖人员名单》(附件3)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qduygb@163.com

以上材料报送时间为12月3日上午11:00前。

五、其他

    要求各学院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评选原则,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推荐,使奖学金评定工作真正成为调动学生学习和工作积极性、激发学习和工作热情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奖学金评选的积极作用,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科研创新能力。

如发现有不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被推荐,学校将取

消相应名额,不再发回重评。

联系人:吴伟风   联系电话:58976495。

 

 

附件:

      1、青岛大学2015年研究生青啤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青岛大学研究生青啤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学院推荐2015年研究生青啤奖学金拟获奖人员名单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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