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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5-11-24 来源: 作者: 阅读: 次
各学院、教学部:
为大力支持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激励品学兼优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在青岛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青岛大学青啤奖学金”,对我校家庭贫困且学习成绩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进行奖励。为做好本年度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就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该项奖学金从青岛大学相关专业中具有正式学籍的二、三年级全日制在学研究生中评选产生。参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固定工资收入,人事档案关系须转入我校。已获其他奖学金的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二)勤奋好学,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参评年度学位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不含补考成绩,下同),或学位课程平均成绩高于85分。申报成果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A.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出版专著、专利等;B. 在专业实践等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至少一项成果;C. 在社会实践、科技活动及学科竞赛等活动中成绩优异。
(三)家庭经济条件困难且表现优秀的研究生优先推荐。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奖学金:
1.无故未按学校规定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进行学籍注册者;
2.参评年度内,因疾病、因私出国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期间的研究生;
3.超出基本修业年限延期毕业的研究生;
4.参评年度内,因违规违纪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的研究生;
5.参评年度内,所选课程有不及格者;
6. 在提交的申请资料中,提供不实信息或隐瞒不利信息者;有经查实的学术失范行为者。
三、评审推荐程序及名额分配
(一)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递交申请材料。
(二)各学院、教学部成立评审小组,制定评审细则,按照参评专业及名额分配(附件1)审核申请材料及科研成果原件等并进行初评。
(三)由学院、教学部评审小组确定初评人选并在本学院、教学部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日期至少3个工作日。
(四)学院将初评结果报送研究生院,学校与青岛市教育发展基金会、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确定获奖人员名单。
四、材料报送
以上材料报送时间为12月3日上午11:00前。
五、其他
要求各学院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评选原则,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推荐,使奖学金评定工作真正成为调动学生学习和工作积极性、激发学习和工作热情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奖学金评选的积极作用,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科研创新能力。
如发现有不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被推荐,学校将取
消相应名额,不再发回重评。
联系人:吴伟风 联系电话:58976495。
附件:
1、青岛大学2015年研究生青啤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青岛大学研究生青啤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学院推荐2015年研究生青啤奖学金拟获奖人员名单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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