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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动态

马卫东、郝海青参加“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年会”

日期:2013-12-03 来源: 作者: 阅读:

2013年11月16日,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主办、西南政法大学承办的2013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年会暨国际经济贸易与法律发展论坛”在重庆隆重召开。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钱锋、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方向、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罗东川、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会长沈四宝、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李虎、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刘想树、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岳彩申等出席了开幕式。大会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会长沈四宝教授主持。来自各高校、研究机构和实务部门的220位知名专家、学者参加本次论坛,我院马卫东副教授和郝海青老师应邀参加。

本次年会以“国际经济贸易与法律发展论坛”为主题并就“区域经贸法律合作与机制安排”、“国际贸易法与WTO专题”、“金砖国家合作的法律问题”、“‘走出去’战略与国际投资法专题”、“国际金融监管领域的发展和变革”等当前我国面临的热点国际经济贸易问题展开深入细致的讨论和交流。

马卫东副教授在会议上做了《中韩海商法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形式的比较研究》的主题发言:在当今的国际货物运输中,多式联运方式已经非常普遍,但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经营人的责任形式存在很大争议,总体来说存在网状责任制和统一责任制等四种不同的责任形式。通过对比分析中韩海商法及相关国际条约的不同法律规定,认为我国应采用修正的统一责任制。

郝海青老师在会议上做了《气候变化背景下WTO规则适用之初探》的主题发言:碳排放交易机制是解决气候变化问题行之有效的经济手段,世界贸易组织已经将环境与贸易议题纳入谈判日程,通过对碳排放权交易法律属性的分析,认为碳交易目前应受服务贸易规则的调整,但在未来的WTO谈判中,能为碳排放交易服务设定一个专门的部门,制定特殊的规则,将更利于碳贸易和碳金融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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