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研发大楼B座6楼
邮编:266071
传真:(86)-532-85953085
学院信箱:faxueyuanzp@126.com
联系电话:(86)-532-85955910
日期:2013-12-10 来源: 作者: 阅读: 次
2013年12月6--7日,山东省法学会宪法学会2013年年会在我校举行。借此机会,著名宪法学家肖金明教授、吴岩教授来我院学术访问。
肖金明教授长期从事宪法学和法理学研究,现任山东大学学术研究部主任、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吴岩教授是著名法学期刊《法学论坛》的主编,现任山东省法学会综合部部长。12月6日晚七时,两位学者做客青岛大学法学院“法学名家论坛”,与青岛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董和平教授一起,以“十八届三中全会法律改革亮点解读”为主题,举行了宪法法治三人谈。讲座由董和平院长主持,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魏强副教授及其他师生共计100余人参与了本期论坛。
肖金明教授的演讲以“依法执政”为主题。他认为,要落实依法行政,首先要民主执政、科学执政、依法执政紧密结合同步推进;其次,必须树立人大权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再次,要改善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要按照民主、科学、依法的原则进行构建。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就是依法治国、科学执政的指导原则。
吴岩教授结合自己的工作,以“学术论文写作与法学理论研究方法”为主题。他首先介绍了现阶段中国法学界的科研评价体系,对《法学论坛》的基本情况、用稿原则做了说明;其次,讲了法学学术研究的方法,认为学术研究要有宏观思维,要有创新意识,要有中国立场,要有国际化视野,要有严密合理的逻辑体系;最后,他讲了法学论文写作的基本技巧和要注意的问题。
董和平教授的演讲以“十八届三中全会法律改革内容和特点”为主题,认为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一个全面深入推进中国改革的决定,该决定虽然主要是涉及经济方面,但在法治方面的改革也是力度巨大,具有现实针对性和法治建设的长远思考,必将在未来产生积极的实际效果。就其中的法治改革而言,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如何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二是规范行政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三是进行司法管理体制改革,保障独立行使司法权;四是保障人权,推进人性化司法。最后,董教授认为,中国的宪法治理和法治建设应确立宽容理念、法治理念和中国理念。
对肖金明教授、吴岩教授的演讲,董教授给予了高度评价并进行了学术点评。要求全体师生要深刻领会把握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结合自己的研究、教学和学习进行宣传和推动落实。同时,要求大家要有强烈的科研创新意识,要注意研究方法和学术规范问题,多出成果,为学院发展和国家法治进步做出自己的贡献。
本期讲座的成功举行,让参与论坛的师生们对宪法治理问题、依法行政问题和法学研究方法问题有了深入了解,开阔了视野,受益匪浅。
常用链接
鲁 ICP 备案 05001947 号 - 4 鲁公网安备 37021202000856号版权所有@青岛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