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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9-23 来源: 作者: 阅读: 次
一、学院简介
青岛大学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青岛,承载着青岛这座城市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充满了浓郁的时代气息。青岛大学是山东省属重点综合大学,山东省与青岛市共建高校,山东省属高校高水平大学“冲一流”建设高校。青岛大学法学院成立于2000年,2008年、2010年分别获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和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2014年法学专业成为山东省特色名校工程重点建设专业;2020年,法学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二、师资力量
青岛大学法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4人,其中,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32人。教授7人,副教授27人,讲师20人,具有博士学位者37人。学院拥有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和国际法学6个学术学位硕士点和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授权点。
三、学科介绍
学院设有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6个学术学位硕士点和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硕士点。
1.法律史方向(030102)
青岛大学法律史专业于2007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至今已有10届硕士研究生顺利毕业,走向各行业及考取博士研究生。目前,本专业教研团队共6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2人,讲师2人。专业培养方向包括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法律文化、青岛法制史近代化。到目前为止,法律史学科团队教师先后主持国家基金项目7项,省部、地市级项目多项,参与国务院重大文化工程项目一项,出版专著7部,发表论文百余篇。
2. 宪法与行政法方向(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于2012年设立,在国内外学术界享有较高声誉,是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现有专职教师7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5人。目前学科团队承担过多项国家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及省部级课题;共计出版著作20余部;在《中国法学》、《法学》、《法律科学》、《政法论坛》、《现代法学》等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获国家级、省部级、校级奖励30余项。
3.刑法学方向(030104)
刑法学为青岛大学2017年自主设立的重要法学硕士方向。设有中国刑法、经济刑法、犯罪学三个研究方向。在犯罪论、刑罚论、环境犯罪、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方面有深入的研究。本方向教授1人,副教授4人,讲师3人,博士学位教师6人。2011年以来出版学术著作十余部,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多篇论文被人大学报刊复印资料中心全文转载。获国家级、省部级等奖励计20余项,在研国家社科基金课题2项,省部级课题3项。
4.民商法学方向(030105)
民商法专业于2012年获得硕士学位授权,经过多年积累,已形成民法、商法、公益慈善法、知识产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五个研究方向。本学科教研团队共9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8人,讲师4人,全部具有博士学位。目前,成员已经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省部级项目8项,其他市厅级项目约20项。出版专著4部,发表论文五十余篇。本专业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引导学生向更高目标迈进。
5. 诉讼法方向(030106)
诉讼法学专业于2003年获授权并于2004年始全面招收硕士研究生,为山东省第一个诉讼法学硕士研究生授权点。已毕业13届研究生多活跃在教学、科研、公检法司安、政府、人大、国有企事业、律所等单位,或考取博士研究生。现设三个方向,即刑诉法学、民诉法学、证据法学。其中,刑诉法学、证据法学领域相关研究在国内呈比较优势。本专业现有导师4人,其中副教授3人,讲师1人。教师先后主持国家社科项目2项,省部级社科项目6项,参与各级科研项目12项;出版专著4部,发表论文50余篇。
6. 国际法方向(030109)
青岛大学国际法学专业是法学院最早招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之一。本专业致力于培养国际化的法律专业人才,毕业生就业途径广泛,考取博士研究生的比例较高。目前,本学科教研团队共8人,其中教授和副教授4人,讲师4人。绝大部分教师都获得博士学位,其中有海外学历或海外访学经历的超过1/2。专业培养方向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等。目前为止,国际法学科团队教师先后主持国家及省部级以上基金项目超过10项,出版专著10余部,发表论文近百篇。
专业硕士
青岛大学法学院于2007年获批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法律硕士包括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和法律硕士(法学)(035102)两类,分别招收本科为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和本科为法学专业的毕业生。本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凝练学科内涵,突出课程特色,拥有深厚的学术积淀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是重要的高层次实务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基地。现有校内导师32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27人;校外导师35人。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出版著作10余部,获得省市社科奖20余项。本硕士点设有案例观摩中心、物证技术实验中心、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学生竞赛指导平台等系列实务教学设施。学生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得到评估专家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学院还设有青岛大学法治研究院、科学伦理与法治研究中心、全球治理与国际法研究中心、慈善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中日韩法学研究中心等多个科研机构。
四、人才培养
学院秉持“ 培养一流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卓越法治人才,服务社会” 的宗旨,坚持“人文情怀、专业思维、中国立场、国际视野”的办学方针和人才培养目标,以建设法治中国为使命,恪守“ 明德博学、守正出奇” 的校训, 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 主动适应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新任务新要求, 构建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 做强一流法学专业, 把学院建成山东省重要的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法学研究基地和法律服务基地。
一流的研究生教育离不开一流的学术支撑, 学院主要以“ 法学名家讲堂” 为依托, 广泛邀请海内外著名专家学者莅临学院举办各类学术讲座, 开展丰富的学术交流活动。通过营造学术文化氛围, 让学生扩宽视野、增长知识,提高素养。学院长期以来坚持国际化办学理念,为学生前往海外学习积极创造条件。目前,已与美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韩国、波兰等国家十余所知名院校建立起合作关系, 所有学生都有机会前往合作学校参加海外交换和交流访问。近几年法学院人才培养质量逐年提升,本科生和研究生的考研率、考干率、司法资格考试通过率,在全国和山东省内高校名列前茅。
五、实践环节
社会实践是法学院学生培养的重要环节,也是学校和学院大力支持的学生课外学习活动重要组成部分。学院坚持以实务教学和高端职业训练为特色,设有法律实务大讲堂,拥有“案例教学观摩中心”、模拟法庭、资料室和法学数据库、诊所教室、“物证技术应用”省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文科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同时,学院和青岛市各级法院,各大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进行共建,设立教学实践基地;学院还聘任法院、检察院、国家机关、知名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的专家作为合作导师,定期派出学生有系统的进行实习,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
六、学费及奖学金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学费,并办教育部先关规定发放奖助学金。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的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学费标准为15000元/年/人。
研究生奖学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二大类;研究生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助研、助管、助教)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及经济困难研究生补助四大类。
研究生奖学金主要有:
国家奖学金:硕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学业奖学金:以成绩为标准,每年发放一次。其中新生按照入学成绩发放。
研究生助学金主要有:
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年/人。
助研助学金:助研岗位由导师根据其科研需求设置,自主发放。
研究生奖学金及助学金的详细规定请见青岛大学学生处网站
(http://xgzx.qdu.edu.cn/xszz/zcwj.htm)等文件。
七、毕业去向
学院学生毕业后,部分研究生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或是进入国内外著名高校和研究院所继续深造;部分研究生就业于全国各大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部分研究生从事企业法务和社会法务工作,为国家和社会法务做贡献。
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深受用人单位青睐,尤其在适应能力、合作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等方面表现突出,得到了广泛认可,诸多优秀毕业研究生已经成为各用人单位的科研精英和管理骨干。
招生专业目录及招生名额
*补充说明:本招生介绍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均以青岛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八、青岛大学法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2-85955971(裴老师)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研发大楼B座601办公室
邮编:266071
官方网站:http://www.law.q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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