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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6-13 来源: 作者: 阅读: 次
2021年9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宣布,“中方将设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经贸学院,助力本组织多边经贸合作发展”。根据省委、市委的安排部署,确定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经贸学院(以下简称“上合组织经贸学院”)以上合示范区为推进主体、青岛大学为实施主体,设立上合组织经贸学院理事会,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青岛大学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校长为主任的上合组织经贸学院工作委员会,制定了工作机制及发展规划,聚焦“人员培训、人才培养、智库建设、科技合作”四大领域,以全校之力推动上合组织经贸学院发展。着力建设“经贸+”学科体系,培养熟悉上合组织国家国情、通晓国际规则、服务“一带一路”倡议的创新型经贸人才和商业精英,打造专业化、多元化的人才培养平台、高端国际智库平台、畅通高效的经贸合作和交流平台,建设具有上合特色和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经贸学院,为打造“一带一路”国际新平台作出重要贡献。
《上合经贸研究》是上合组织经贸学院主办的学术集刊,本刊致力于上合组织国家之间的经贸研究,探索上合组织国家之间经贸合作的新思路,为国家之间的经贸合作提供新方法、新途径。本刊设“专题研究”、“综合研究”、“热点探讨”“名家专栏”等栏目。
《上合经贸研究》“政策法规”栏目现面向国内专家学者及优秀硕博研究生征集稿件。本栏目主要分析和探讨上合组织成员国颁布的重要政策和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和法规对中国和上合组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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