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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培养

法学院“法学家课堂”第六期-《民法典将带给我们什么?》

日期:2020-05-14 来源: 作者: 阅读:

2020年5月13日上午,我国著名民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李永军教授做客青岛大学法学院第六期法学家课堂,为法学院师生近300人带来精彩纷呈的《民法典将带给我们什么?》线上讲座。本次讲座由青岛大学法学院讲师李伟平博士主持,青岛大学法学院院长蔡颖雯教授总结、致辞,参与讲座嘉宾的还有法学院丁燕教授、魏振华老师等等。本场讲座吸引了来自我校师生以及学术界、实务界的众多听众参与。

李永军教授以即将要在今年“两会”上表决通过的《民法典(草案)》为文本,从民法典应该给我们带来什么、民法典实际上给我们带来了什么、需要思考的问题三个方面为大家进行讲解:

一、民法典应该给我们带来什么。李永军教授认为,民法法典化在当今中国至少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1、巩固改革开放的胜利成果;2、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中产阶级群体庞大,需要民法典对其财产权给予保护和巩固;3、为我国民商法提供统一的基础;4、民法典对民法学术的促进作用。李永军教授指出,德国因民法典的立法兴起了诸如历史法学派、潘德克顿法学派等著名的学派,我国还缺乏这样的学术流派,我国当下学术界对于一些基本问题还缺乏共识,通过民法典的制定系统地编纂、整理现有的民事立法使之达成体系,对民法的实践、研究、教学都有了规范性依据,可以对基本问题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进行交流,对法解释学、法教育学积极推动作用。

二、民法典实际上给我们带来了什么。李永军教授点评了即将在今年“两会”上表决通过的《民法典(草案)》的立法亮点与不足。李永军教授认为,现有的草案主要是现有法律规范的整合,创新点不多,但还是有一些亮点的,比如增加了很多过去没有的规定,如将司法解释中的情势变更制度写入民法典、合同编典型合同的调整、扩大了代位继承权的范围、增加了自甘冒险、好意同乘、不动产的优先承租权、居住权、代理权滥用、胎儿利益的保护、物权登记效力的二元结构、法人的社会责任等等多个方面的规定,李永军教授结合实例,深入浅出地为大家逐一分析《民法典(草案)》对上述问题规定值得肯定的地方以及不足之处,引导同学们进行理性思考。 

三、需要思考的问题。李永军教授围绕法典化与反法典化的争论、要不要承认同性婚姻家庭问题、要不要规定违约方合同解除权、法典的本土化问题、自然之债问题等七个理论与实践中极具争议的问题,逐一分析了现有规定与学界争议,并根据民法法释义学的方法给出了自己的观点。李永军教授在讲座中指出,民法研究不能只是关注前沿性问题,对民法基础理论问题的研究更是不可或缺的,呼吁同学们多多关注民法基础理论问题,把学问做扎实,方能学以致用。

法学家课堂的第二个环节,李永军教授与同学们进行互动答疑。同学们踊跃举手,争相提问,但因课堂时间有限,只有四名老师和同学得到了向李永军教授提问的机会。同学们都表示这堂课收获满满,对民法学、民法典都有了新的认识,同学们对民法的学习兴趣得到了极大的调动。讲座过程中人员爆满,不时超出腾讯会议APP的人员上限。青岛大学法学院全体师生表示,期待疫情结束后能邀请李永军教授来到青岛、来到青岛大学法学院,继续为我们青大法学院师生“传经送宝”!

法学家课堂的最后环节,由青岛大学法学院院长蔡颖雯教授总结、致辞。蔡颖雯院长指出新中国首部民法典即将问世,这必定给我们的生活、学习产生很大的影响,李老师从民法典草案的问题出发,从体系化的视角对民法典草案进行解构,为我们打开了民法体系化思考的另一扇窗户。蔡院长认为,李老师的讲座能够提升学生们的思辨能力,李老师讲到的民法典的不足之处也可为同学们提供努力学习的方向。最后,蔡院长诚恳邀请李老师在疫情结束后再次莅临青岛大学法学院讲学,与青大师生共赴“青大之约”

 

【青岛大学法学院法学家课堂简介】

为更好落实教育部“积极开展线上授课和线上学习等在线教学活动,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教学质量”的精神,青岛大学法学院依托本科教学,特邀国内知名法学家入驻“法学家课堂”,助力法学专业教师高效开展线上教学,使法科学生有机会继续聆听法学名师的讲座。法学家课堂预设八讲,不仅体现导学性和基础性,还突出时代性和前沿性,在提升教学质量的同时,能够引导同学们积极思考,增强同学们学习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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