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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皇甫明国等三位老师赴韩国学术访问

日期:2013-12-31 来源: 作者: 阅读:

2013年12月20日,我院于永龙、皇甫明国、王静三位老师赴韩国庆尚大学校参加2013年中国、日本、韩国“新型市场体系的立法规制”国际学术专题研讨会。

于永龙老师代表青岛大学法学院向研讨会致辞,皇甫明国老师就中国刑法中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进行了专题论文发表并组织研讨,王静老师发表了题为《中国建筑工程领域职务犯罪的防范与治理》的专题论文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研讨。中、日、韩三国的学者就各国新型市场体系中一系列典型犯罪的立法规制问题进行了广泛而热烈的讨论,为中、日、韩三国未来新型市场体系的立法规制相关问题积累了宝贵的理论知识。

2013年12月21日,于永龙、皇甫明国、王静三位老师赴韩国檀国大学校参加了”韩中民刑事法的新动向”国际学术研讨会,就韩中近年来立法与司法的发展变化进行全面研讨。于永龙老师发表了题为“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现状与问题”的论文,并就中国目前城镇化进程中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权属的流转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有益的改革建议。王静老师就中国刑事诉讼法改革与发展的新动向进行了解析并解答了与会专家的相关疑惑,全面解读了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后一系列强化人权保障力度的制度变化。

2013年12月26日,王静老师访问了韩国首尔大学法学院,就青岛大学法学院与首尔大学法学院全面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和学生交流事宜进行了广泛沟通并达成初步意向。随后,王静老师访问了韩国法制处,就中韩两国立法现状和立法程序进行了交流,并就建立青岛大学与韩国立法研究院的国际学术交流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

此次赴韩,皇甫老师通过在韩的关系受赠,收集,购买有关刑事法文献20本左右,将储存我院图书资料室,作为韩国刑事法资料。三位出访老师圆满完成学术访问任务,进一步深化了青岛大学法学院与韩国各法学院的合作与交流,提升了青岛大学法学院在韩国的感召力和影响力,为今后法学院与韩国各法学院及研究机构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教师互访和学生交流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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