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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动态

兰州大学法学院刘志坚教授来我院作学术报告

日期:2016-10-20 来源: 作者: 阅读:

2016年10月19日晚青岛大学法学院特别邀请兰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刘志坚教授在笃行楼模拟法庭进行了主题为“洞悉法治理性,科学推进依法治国”的学术报告。法学院部分教师及法学院2015级、2016级研究生参与此次报告会。报告会由法学院副院长马卫东主持。

刘志坚教授是兰州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法学院院长、宪法与行政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导,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华司法文化研究会理事、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甘肃省法学会副会长暨学术委员会主席等职,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

刘志坚教授从为什么要实行法治、如何正确看待法治、如何建设中国法治三个方面,结合古今中外的法治理论发展和当下社会现实情况对“洞悉法治理性,科学推进依法治国”的主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与论述,向同学们阐释了法治的深刻内涵和依法治国的重要性。

“法治是一种源远流长的意识形态、治国方略和文化社会现象,不同国度、不同时代和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人们对其都有不同的理解。”在如何正确看待法治的论题上,刘志坚教授指出“法治文明演进是基于理性的矛盾运动过程,法治建设须符合理性”这一观点。中国的法治建设将会是一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面对已经获得的成就,中国的法学者们都将会坚定不移的走下去。

在现场提问环节中,同学们就法治的理想与现实之差距、学术研究方法、中国的民主选举制度运行等方面向刘教授提问,刘教授针对同学们的问题,和同学们进行了积极的交流互动。

    此次学术报告,深化了同学们对法治理念的认识,也加强了同学们对依法治国政策的理解,对法学院“学在青大”主题学术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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