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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6-05 来源: 作者: 阅读: 次
2017年 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当天下午,青岛市贯彻实施《网络安全法》专家研讨会在青岛国际新闻中心举行。会议由青岛市人民政府网络信息办公室组织,邀请高校专家、知名律师和新闻网站代表参加座谈,作为中共青岛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单位的市网络办、市通信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文化市场执法局有关领导出席,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毛加栾副部长到会讲话。参会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阐释了《网络安全法》对于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重大意义;对相关主体的网络安全责任如何承担等诸多实际问题,做了全面、深入的剖析和研讨。
青岛大学法学院民法教研室主任于永龙副教授作为高校代表参加会议,作了《网络安全之公民信息保护》的专题发言,指出当今社会下,科技进步,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发达,大量个人信息被记录、交流。“人肉搜索”等网络侵权犯罪已经成为侵权犯罪的重要方面。网络带给人们生活的便捷,但也带来了信息泄露等不良行为,迫切需要专门的法律来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网络安全法》应时而生,以专章规定了网络信息安全,有助于加强对公民信息的保护。演讲受到与会领导和参会人员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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