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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金明教授到我院作“新时代中国法的形态与法理创新”学术讲座

日期:2019-04-11 来源: 作者: 阅读:

2019年4月11日晚上,应青大法学院之邀,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院长肖金明教授在我院模拟法庭作了“新时代中国法的形态与法理创新”学术讲座。讲座由马卫东副院长主持,院长蔡颖雯教授、副书记甄淑华、李芳副教授、史学善副教授、纪林繁副教授、逄晓枫博士以及150余名学生参加了学术报告会。

肖金明教授基于党内法规、国家法律和社会规章等不同特点,分析了中国法多元形态的变化和发展,以及它们协调衔接、协同发力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肖教授以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我国法治理论重构、制度创新和实践探索为主线,重点阐述了新时代中国法学理论体系重构的必要性、内涵,以及法形态的变化与发展。肖教授认为,要实现善治目标,需要厘清治理与法治的内在逻辑,必须面向法形态多元一体的制度现象,研究不同法形态的内涵和外延、价值与功能,并从权利义务关系、适用范围和效力等方面概括不同法形态的共性和差异。报告最后,肖教授鼓励青年学生应当以更加开放的眼光看待新时代中国法的形态,建议学院在学科建设方面要善于抓住新增长点,注重人才培养特色,让师生成为法学教育的主体。

讲座结束后,法学院老师和同学与肖教授积极互动。同学们纷纷表示,肖教授关于党内法规学的研究对新时代中国法的形态及法学重构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法的体系”的理解开拓了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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