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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新闻

青岛大学法学院继续接收优秀调剂生源

日期:2019-04-07 来源: 作者: 阅读: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剂专业和调剂要求
1.调剂专业:
法律史
非全日制的法律硕士(法学)
2.调剂要求
详见我校研招网3月20日的《青岛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二、调剂程序
1.调剂工作一律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未通过系统调剂的考生录取无效。
2.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信息。调剂考生若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发生变化,应根据实际情况主动提出申请,我校协助其修改该项报考信息。
3.接收调剂网上报名为4月7日7:00--20:00点。各招生学院审核报名情况后将于4月8日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通知复试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回复确认信息,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复试具体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4.复试时间为4月10-11日。我校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于4月16日前通过国家调剂系统发布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务必于规定时间内网上回复确认信息,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三、调剂注意事项
1.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我校将通过“系统”完成调剂、复试、拟录取的相关程序。未通过调剂系统的申请一律无效。
2.调剂考生只能填报我校一个专业和方向,不能同时填报多个。填报调剂专业时请务必选择研究方向。
3.因审核考生报名情况和发送复试通知均需要一定的时间,考生填报调剂志愿结束后若无其他调剂意向,切勿随意修改调剂学校和专业。我校将及时通过系统发送复试或拟录取通知,若由于考生本人修改志愿造成无法接收通知,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联系人:裴老师
电话:053285955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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