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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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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新闻

青岛大学法学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介绍

日期:2019-10-09 来源: 作者: 阅读:

 

 

一、学院简介

青岛大学法学专业始办于1983年,是山东省最早开办的法学专业之一。1983年招收过两届法学专业专科生,1987年起招收经济法专业专科生,1990年起招收国际经济法专业本科生,1998年起统一招收法学本科生。2000年法学院成立,包括法学、政治学、社会学、公安学四个一级学科。2004年起招收诉讼法、法律史专业硕士研究生。2008年起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硕士研究生,并参与法医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联合培养工作。2010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4年参与管理科学博士点联合培养工作。

2015年年底,学校为落实国家“双一流”战略和科学谋划“十三五”及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需要,对法学院进行重组,形成了单一的法学学科法学院。

青岛大学法学院现在是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级单位;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级单位;青岛市法治智库承办单位;青岛市法治青岛建设研究会会长单位;青岛市地方立法研究基地;首批全省政法干部培训基地。

 

 

 

 

 

 

 

 

二、师资力量

青岛大学法学院现有教职工68人,专任教师58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28人。博士研究生导师1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8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63人(含院外和校外合作导师35人)。其中64%具有博士学位;60%有高级职称;37%有海外留学访学经历。其中曾入选青岛大学特聘教授人才工程6人,入选青岛大学卓越人才3人。

 

 

三、人才培养

 

 

学院秉持“培养一流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卓越法治人才,服务社会”的宗旨,坚持“人文情怀、专业思维、中国立场、国际视野”的办学方针和人才培养目标,以建设法治中国为使命,恪守“明德博学、守正出奇”的校训,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主动适应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新任务新要求,构建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做强一流法学专业,把学院建成山东省重要的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法学研究基地和法律服务基地。

一流的研究生教育离不开一流的学术支撑,学院主要以“ 法学名家讲堂” 为依托,广泛邀请海内外著名专家学者莅临学院举办各类学术讲座,开展丰富的学术交流活动。通过营造学术文化氛围,让学生扩宽视野、增长知识,提高素养。

学院长期以来坚持国际化办学理念,为学生前往海外学习积极创造条件。目前,已与美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韩国、波兰等国家十余所知名院校建立起合作关系,所有学生都有机会前往合作学校参加海外交换和交流访问。

近几年法学院人才培养质量逐年提升,本科生和研究生的考研率、考干率、司法资格考试通过率在全国和山东省内高校名列前茅。

 

 

 

四、实践环节

社会实践是法学院学生培养的重要环节,也是学校和学院大力支持的学生课外学习活动重要组成部分。学院坚持以实务教学和高端职业训练为特色,设有法律实务大讲堂,拥有“案例教学观摩中心”、模拟法庭、资料室和法学数据库、诊所教室、“物证技术应用”省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文科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同时,学院和青岛市各级法院,各大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进行共建,设立教学实践基地。定期派出学生有系统的进行实习,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

 

 

 

 

 

 

五、学科介绍

 

         

                  

    学院设有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6个学术学位硕士点和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硕士点。其中,宪法与行政法学学科是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该学科理论基础扎实,研究成果丰硕,在国内学术界享有较高声誉。

学院还设有青岛大学法治研究院、司法鉴定研究中心、科学伦理与法治研究中心、全球治理与国际法研究中心、慈善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中日韩法学研究中心等多个科研机构。

 

     

 

 

 

 

六、专业介绍

学术硕士:

1.法律史 (030102)

青岛大学法律史专业于2007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至今已有10届硕士研究生顺利毕业,走向各行业及考取博士研究生。目前,本专业教研团队共7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2人,讲师3人。专业培养方向包括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法律文化、青岛法制史近代化。到目前为止,法律史学科团队教师先后主持国家基金项目7项,省部、地市级项目多项,参与国务院重大文化工程项目一项,出版专著7部,发表论文百余篇。

2.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于2012年设立,在国内外学术界享有较高声誉,是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现有专职教师8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3人,讲师3人。目前学科团队承担过多项国家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及省部级课题;共计出版著作20余部;在《中国法学》、《法学》、《法律科学》、《政法论坛》、《现代法学》等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获国家级、省部级、校级奖励30余项。

3.刑法学 (030104)

刑法学为青岛大学2017年自主设立的重要法学硕士方向。设中国刑法学、经济刑法学、犯罪学三个研究方向。在刑法学犯罪论、刑罚论、环境犯罪、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方面有深入的研究。本方向教授1人,副教授4人,讲师2人,博士学位教师5人。2011年以来出版学术著作十余部,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多篇论文被人大学报刊复印资料中心全文转载。获国家级、省部级等奖励计20余项,在研国家社科基金课题2项,省部级课题3项。

4.民商法学 (030105)

民商法专业于2012年获得硕士学位授权,经过多年积累,已形成民法、商法、公益慈善法、知识产权法和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方向。教研团队共10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4人,讲师5人,8人拥有博士学位。目前,成员已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省级项目6项,其他市厅级项目10余项。出版专著4部,发表论文几十篇。本专业坚持以理论实践相结合为原则,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引领学生向更高目标迈进。

5. 诉讼法学(030106)

诉讼法学专业于2003年获授权并于2004年始全面招收硕士研究生,为山东省第一个诉讼法学硕士研究生授权点。已毕业13届研究生多活跃在教学、科研、公检法司安、政府、人大、国有企事业、律所等单位,或考取博士研究生。现设三个方向,即刑诉法学、民诉法学、证据法学。其中,刑诉法学、证据法学领域相关研究在国内呈比较优势。本专业现有导师6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5人。教师先后主持国家社科项目2项,省部级社科项目6项,参与各级科研项目12项;出版专著4部,发表论文50余篇。

6. 国际法学(030109)

青岛大学国际法学专业是法学院最早招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之一。本专业致力于培养国际化的法律专业人才,毕业生就业途径广泛,考取博士研究生的比例较高。目前,本学科教研团队共8人,其中副教授3人,讲师4人。绝大部分教师都获得博士学位,其中有海外学历或海外访学经历的超过1/3。专业培养方向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等。目前为止,国际法学科团队教师先后主持国家及省部级以上基金项目超过10项,出版专著10余部,发表论文近百篇。

专业硕士

青岛大学法学院于2007年获批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法律硕士包括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和法律硕士(法学)(035102)两类,分别招收本科为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和本科为法学专业的毕业生。本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凝练学科内涵,突出课程特色,拥有深厚的学术积淀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是重要的高层次实务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基地。现有校内导师29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21人;校外导师36人。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出版著作10余部,获得省市社科奖20余项。本硕士点设有案例观摩中心、物证技术实验中心、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学生竞赛指导平台等系列实务教学设施。学生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得到评估专家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七、毕业去向

学院学生毕业后,部分研究生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或是进入国内外著名高校和研究院所继续深造;部分研究生就业于全国各大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部分研究生从事企业法务和社会法务工作,为国家和社会法务做贡献。

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深受用人单位青睐,尤其在适应能力、合作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等方面表现突出,得到了广泛认可,诸多优秀毕业研究生已经成为各用人单位的科研精英和管理骨干。

八、招生专业目录

学位类型

学位类型

学习方式

专业代码及名称

学制

主要研究方向

学术学位

全日制

030102法律史

3年

1.中国法制史

2.中国法律思想史

学术学位

全日制

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3年

1.宪法

2.行政法

3.自治法

学术学位

全日制

030104刑法学

3年

1.中国刑法

2.经济刑法

3.犯罪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030105民商法学

3年

1.民法

2.商法

3.社会保障法

4.知识产权法

学术学位

全日制

030106诉讼法学

3年

1.民事诉讼法

2.刑事诉讼法

3.证据法

学术学位

全日制

030109国际法学

3年

1.国际公法

2.国际私法

2.国际经济法

专业学位

全日制

035101法律   (非法学)

3年

不区分研究方向

非全日制

专业学位

全日制

035102法律   (法学)

2年

不区分研究方向

非全日制

2020年计划招生125人左右(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具体名额以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为准。

 

学费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学费,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发放奖助学金。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的学费标准分别为8000元/年/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学费标准分别为10000元/年/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费为12000元/年/人

 

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硕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学业奖学金:以成绩为标准,每年发放一次。其中新生按照入学成绩发放。

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年/人。

助研助学金:助研岗位由导师根据其科研需求设置,自主发放。

研究生奖学金及助学金的详细规定请见青岛大学学生处网站

http://xgzx.qdu.edu.cn/xszz/zcwj.htm

 

青岛大学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2-85955971(裴老师)

邮箱:286403638@qq.com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7号青岛大学睿思楼515办公室

邮编:266071

官方网站:http://www.law.q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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