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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青岛大学法学院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日期:2014-04-16 来源: 作者: 阅读:

为全面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切实做好法学院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在突发火险灾情时能够做到反应迅速、分工明确、处置有序、及时扑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和学院的实际情况,特指定本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魏强

副组长:董和平、丁金光、李广民

成 员:隋臻玮、徐 伟、闫 芳、高素清、王楠、耿 焰

韩庆娜、赵新彦、王兆刚、史学善、修丰义

二、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责任分工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 防安全事宜。

副组长具体负责分管工作所属部位对禁忌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学校部署的各项消防任务。

组员具体负责在火险发生时全院各部门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学院综合办公室、团委、教学科研办公室分别具体负责各自分工工作的联络、抢险、疏散、后勤保障等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防火工作措施

1、由院领导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要把消防工作列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消 防知识教育,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经常进行救灾器材保养和使用演练,适时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要求有关部门和负责人马上进行整改。

3、重要场所一旦发生火灾,要在第一时间内切断火灾现场电源。

4、组织大型活动严格审批,同时注意组织和有效疏导,集会场所出口处应有明显标志,并安排专人维持道路畅通。

5、教育学生掌握一般的火灾扑救,自我保护方法。经常对学生进行教育检查,严禁学生在宿舍违章用电、适用蜡烛等。

6、根据防火、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各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

7、相关责任人应接受基本灭火技术的培训,正确掌握必要的方法。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措施

1、灭火措施:

(1)发现某部位起火或冒浓烟时,第一发现人要边扑救边呼叫,其它人员听到呼叫要立即报警,在向119报警的同时,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值班领导等报告。

(2)在向119报警时要讲清单位、起火部位、燃烧物资、报警人姓名,并派人在路口接应和引导消防车。

(3)涉火单位当事人应向火灾扑救指挥部成员报告起火部位的人员和存在物资的情况,特别要讲清火场中有无易燃易爆物品。

(4)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该正确引导撤离师生奔向疏散通道,并将正确的逃生方法告知负责同志,其余人员按照既定位置,统一使用灭火器灭火,并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5)为更好地应付紧急情况,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一切听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

(6)对一时难以搬运的化学物品存储、大型物件、设备等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疏散中的注意事项:

(1)在火场疏散中首先要重视对女教师、女学生及年老体弱的援助,部门负责人要及时清点人数,要劝导火灾现场的围观人群及时离开火场。

(2)在火场疏散中应尽最大可能分散人流,避免大量人员涌向一个出口,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3)发生火灾户要及时开启消防通道,用于疏散人员和物资。通道被烟雾封堵时,疏散人员应及时给被困者传递毛巾、湿布条等物品,供给他们捂口、捂鼻用,并招呼大家匍匐冲出火场。

(4)搬运物资过程中,凡是有毒物品或遇撞击、受热容易引起爆炸的物品,应远离火场,并派专用人看管。

(5)灭火结束保护现场,以便查清事故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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