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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银和副教授喜获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立项

日期:2016-11-25 来源: 作者: 阅读:

青岛大学法学院苑银和副教授申报的2016年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法治政府视野下山东省行政决策法制化研究》经过学校和山东省社科规划办所聘请专家的盲评及筛选,最终获准一般项目立项,2016年11月5日由山东省社科规划管理办公室发文(鲁社规办(2016)1号),项目批准号:16CFXJ07。

该项目所涉及的法治政府和行政决策法制化问题是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指示精神要求,既是重大的实践课题,同时又是较为复杂的理论问题。从内容上,该项目立足山东地区政府,从法哲学的角度分析行政决策法制化的深层次原因,并进行法哲学理论基础的建构;主要观点,认为山东省行政决策法制化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四点:一、东方的“理”与西方“理性”的矛盾冲突;二、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矛盾运动;三、权力与权利的二元对立;四、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制的冲突;最后从一、以马克思主义理性为本体;二、价值基础的选择;三、以“权利——权力”平衡论为本位;四、对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换等四个方面提出完善行政决策法制化建设法治山东的对策。

山东省社科项目属于较为重要的省级纵向项目,是学校和学院及学科发展的主要考核标准之一。该项目的获得既是苑银和副教授近年来学术研究积累的体现,同时也是学校和本学院重视学术发展所取得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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