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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师

董桂武

日期:2024-03-12 来源: 作者: 阅读:

   

董桂武,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青岛大学企业合规研究中心主任、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研究人员。兼任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犯罪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会理事、第九届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诉讼委员会委员、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被聘任为青岛前湾港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法律咨询专家、平度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2008年1月获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硕士学位,2012年7月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科学研究院,获刑法学博士学位。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在台湾高雄大学访学两个月。2018年3月进入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刑法、证据法学、犯罪学。

 

在《刑法论丛》《法律适用》《法学论坛》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多篇。主持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各一项,主持完成最高人民检察院科研项目、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一项。2013年所指导的学生论文获第十三届“挑战杯”•青岛银行山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山东省一等奖,获第十三届“挑战杯”•青岛银行山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2016年所指导的一篇201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被评为省级优秀毕业论文。2020年主持建设的《刑法总论》已被评定为山东省线下一流课程。2021年主持建设的《刑事证据庭审质证虚拟仿真项目》被评定为山东省虚拟仿真一流课程。代表性学术成果如下:

(一)论文

1、《故意伤害罪量刑幅度分布实证研究》,载《刑法论丛》2012年第3期。

2、《伪造金融票证罪的未遂》,载《中国海洋大学学报》2013年第4期。

3、《论行贿罪受贿罪互动规制之完善——基于囚徒困境理论的思考》,载《东方论坛》2014年第3期。

4、《伪满时期日伪刑罚适用评析》,载韩国檀国大学校《法学论丛》第39卷第2号,2015年6月。

5、《论不纯正不作为犯认定的评价内容及顺序——以母亲女友案系列案认定为例》,载《法律适用》2016年第5期。

6、《两岸犯罪论三阶层体系比较研究》,载《河北法学》2018年第6期。

7、《论刑罚目的对量刑情节适用的影响》,载《法学论坛》2018年第6期。

8、《快播案:应受惩罚的是作为抑或不作为?》,载《刑法论丛》2018年第1期(总第53期)。

(二)教材、著作

1、参编《海洋刑法学》(牛忠志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撰写第八章海洋犯罪的刑事责任、第十二章第三节海洋走私犯罪。

(三)科研教研项目

   1.主持完成最高人民检察院项目《故意伤害罪量刑证明实证研究》(2012年7月24日)(GJ2012D02)。

2. 主持完成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地方高校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Z2016Z040)。

3. 主持在研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年度一般项目《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背景下民间融资刑事风险的科学设定》(19CFXJ03)。

4.主持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基于诉讼证明规则的犯罪论体系研究》(21BFX186)。

(四)奖励

1. 2013年所指导的学生论文获第十三届“挑战杯”•青岛银行山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山东省一等奖,获第十三届“挑战杯”•青岛银行山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

2. 2016年所指导的一篇201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被评为省级优秀毕业论文。

3. 2020年主持建设的《刑法总论》已被评定为山东省线下一流课程。

4.2020年获青岛市第三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5.2021年申报的《王某、周某与候某民间借贷纠纷申诉再审案》获青岛市律师协会2019-2020年度涉法涉诉信访及申诉再审典型案例一等奖。

6.2021年主持建设的《刑事证据庭审质证虚拟仿真项目》被评定为山东省虚拟仿真一流课程。

  1. 青岛市律师协会2021年度两专委优秀委员。

  2. 2022年青岛大学优秀教师。

    联系邮箱:guiwudo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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