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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工作

法学院2012级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初评名单公示

日期:2013-11-13 来源: 作者: 阅读:

一、国家奖学金(共1名):刘婧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共11名):

李欢欢、胡田雪、尹志香、张麒、陈慧慧、贾颖、杨淑静、胡晓涛、王晨、代学玲、李允红

三、国家助学金(共35名)

1、国家助学金三档(11名):

王淇、卡来比努尔、郝哲、王林琳、韩秀野、燕如义、胡辉、黄婷婷、高齐、孙震、徐锦贤

2、国家助学金二档(11名):

古再努尔·阿布都热依木、伍秋娟、王彤、任宪凤、屯妮萨.麦提图尔荪、覃叶玫、李成成、李婷婷、张姝、钱金龙、刘如英

3、国家助学金一档(13名):

于娜、白昕琳、魏雪冬、孙振凯、李静、周丽娟、韩玲玲、唐艳、周玉涵、晏江群、张晓丽、左莉、于芹

四、高丽钢线助学奖学金(1名):邵亚茹

五、宗倬章先生教育基金会奖学金(1名):张静静

六、青岛大学校长奖学金(1名):刘润青

七、国清控股奖学金(1名):贾宜臻

八、青岛银行奖学金(1名):方心洁

九、青啤育才奖学金(1名):姜凯月

公示期为:2013年10月12日—14日,评审过程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公开、公正、公平开展,各班同学若对评审过程及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短信、电话等形式向辅导员反映。请各班同学认真监督受助同学的学习、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如发现受助同学有铺张浪费、生活奢侈,将补助金用于购买电脑、贵重手机、名牌服饰,或将补助金用于请客吃饭等情况及时向辅导员反映,各班严禁对受助同学所获补助金截留、提成做班费、或强迫受助同学将补助金拆分给其他同学,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辅导员联系电话:13869862183(徐老师)

法学院团总支

201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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