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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11-14 来源: 作者: 阅读: 次
***法学院一共三个名额
一、奖励范围
该项奖学金从青岛大学相关专业中具有正式学籍的二、三年级
全日制研究生中评选产生,定向和委培生不参加评选。已获其他奖学金的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二、奖励金额
奖学金每年奖励30名优秀研究生,每人2000元。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勤奋好学,尊敬师长,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2、勤奋好学,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本年度学位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不含补考成绩,下同),或学位课程平均成绩高于85分且学位课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申报成果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A.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出版专著、专利等;B. 在专业实践等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一项及以上的成果;C. 在社会实践、科技活动及学科竞赛等活动中成绩优异。
3、家庭经济条件困难且表现优秀的研究生优先推荐。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奖学金:
1、有违法、违纪等行为,受到国家法律、党、团、行政各级组织处分的研究生;
2、所修课程有不及格记录;
3、有论文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研究生;
4、在评奖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研究生。
五、具体安排:
1、各班根据评选条件的要求,先把各班每位同学的具体学位课的成绩及平均成绩统计(统计表见公邮)出来,并向全体同学公示,在核实无误的情况下,将电子版表格,以班级命名,30日下午三点前,发送至1371710395@qq.com。
2、在成绩公示无误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同学向学院提交申请(申请表向班长团支书拷贝),31日上午九点前,将相关科研的原件以及申请表的电子版与纸质版(一式四份),交至法学院团总支,过时不交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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