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研发大楼B座6楼
邮编:266071
传真:(86)-532-85953085
学院信箱:faxueyuanzp@126.com
联系电话:(86)-532-85955910
日期:2014-11-27 来源: 作者: 阅读: 次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大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等重要思想,法学院团委于2014年11月17日至23日举办了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交流会。此次交流会由法学院团委主办,学生会宣传部承办,全院师生共同参与了本次交流会。 在交流会举办期间,法学院以班团支部为单位,由法学院专职教师担任指导老师,由班长和学习委员分别担任主持人和记录人,通过引领大家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等文件,讲解会议内容,传播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交流会过程中,气氛热烈,学生们争先发表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和看法,进行思想交流,指导教师通过问答环节,为学生解答疑惑,进一步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所提出的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活动本次交流会各班级组织严密,活动丰富,圆满完成对十八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的学习和交流。 本次交流会的顺利举办,使得法学院全体师生充分了解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会议内容和方针政策,在师生中兴起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的热潮。推动了法学院全体师生的交流与学习,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落实和十八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的广泛传播。 |
上一篇:法学院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常用链接
鲁 ICP 备案 05001947 号 - 4 鲁公网安备 37021202000856号版权所有@青岛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