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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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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教育

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030101)

日期:2019-10-28 来源: 作者: 阅读:

一、法学专业简介

青岛大学的法学专业始办于1983年,是山东省最早开办的法学专业之一。1998年起统一招收法学本科生,现有专任教师54人。其中,教授7人(博士生导师1人),副教授26人,具有博士学位者33人。山东省智库专家1人,荣获山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1人。学院重视教学研究工作和人才培养质量。坚持“人文情怀、专业思维、中国立场、国际视野”的人才培养目标,以“坚持质量标准,实现整体优化”为目标,以实务教学和高端职业训练为特色,设有法律实务大讲堂,拥有模拟法庭、资料室和法学数据库、“物证技术应用”省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文科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与实务部门联合创立若干本科实习实训基地和案例教学基地。

二、培养目标

法学院以“人文情怀、专业思维、中国立场、国际视野”为办学理念,致力于培养具有强烈的政治使命感、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优秀的职业道德、娴熟的法律技能和开阔国际视野的适应中国社会发展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学生成长为中心,注重拓宽学生专业基础,实施宽口径专业基础与“公益精神”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强化学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养学生用法律视角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同时深化教学方式改革,引导课程从以“教”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转变,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在教学中既注重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的训练,也重视学生创造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开发,把努力培养国内最优秀的法学本科生作为专业培养的根本目标。

三、培养要求

本专业对法律人才的培养坚持专业法学知识和综合素质并重的培养模式,要求学生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立自觉的法律职业意识,具有优秀的职业品格和素养。同时注重学生实务技能的培养,提高学生运用法律相关知识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培养具有强烈的政治使命感、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娴熟的法律职业技能和开阔的国际视野的适应中国社会发展的优秀法律人才。具体地说,本专业培养的毕业生必须达到如下知识、能力与素质的培养要求:

1.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价值判断能力;

2.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技能,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思辨和表达能力、社会交往能力与组织管理能力;

3.掌握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了解法律适用的规律、遵循法律适用的原则;

4.掌握系统的实体法知识,具有较好的发现法律问题、分析法律问题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5.接受法律职业技能的培训,熟练掌握程序法知识,具备从事法律事务研究的良好素质;

6.掌握法律实务的基本技能,熟练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基本法律问题;

7. 通晓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了解外国法律基本知识,具备开阔的国际视野,积极参与国际法律事务的研究,维护国家利益;

8. 掌握法律文献检索、论文写作技巧,加强实训;进行法律实务技能培训,增强实务操作能力;

9. 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的表达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以及在团队中发挥作用的能力,具有适应发展的能力以及对终身学习的正确认识和不断学习能力;

10. 加强案例的分析与使用,提高综合能力,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和职业伦理修养。

四、课程设置

1、主干学科

法学

2、核心课程

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学、经济法学、商法学、国际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3.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专业实习、模拟法庭、法律讲堂、社会实践、毕业实习以及毕业论文等。4.各环节学时学分设置

图1 图2

5.课程与培养要求的对应关系矩阵详见附件1。

6.课程地图详见附件2。

五、修读要求

1.修业年限: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可在3至8年内完成学业。

2.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3.毕业标准与要求

学生须学习所有规定的必修课程,成绩合格,且总学分修满160学分。毕业论文达到《青岛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各项要求并通过毕业答辩。

计算机操作技能、中国传统文化经典背诵、应用文写作实行达标制,学生可通过自学或选修相应的通识教育选课程后,参加学校达标测试,达标通过后后方可毕业。

学生通过自学、课外辅导等形式提高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测试不低于二级乙等方可毕业。

六、指导性教学计划进程安排表

详见附件3。

七、辅修第二专业和双学位的要求

详见附件4。

八、修读指导建议

1.大学英语课程采用分级分类设置,根据新生入学英语测试成绩选择不同级别进行修读, 修读起点不低于大学英语Ⅲ,修满9学分。

2.大学体育为全校本科生的必修课程,需修满4学分,建议前4个学期每学期修读1学分, 具体修读项目参见当学期选课列表。

3.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包括核心课程和普通课程,学生至少修读10学分,其中核心课程至少修读6学分。核心课程设置经典研读与文化传承、哲学智慧与批判性思维、文明对话与国际视野、社会发展与当代中国、科学精神与科技前沿、艺术实践与审美体验、生态文明与生命关怀7个模块,学生至少选修3个模块且每个模块至少修读2学分,本专业建议修读科学精神与科技前沿、生态文明与生命关怀、文明对话与国际视野等模块。

4.多元/实践课程至少修读43学分,可在本专业专业选修课和校内工科门类下其他专业的专业课程中选择修读。多元/实践模块至少要取得“社会实践”1学分,通过在校期间参加累计不少于4周的社会实践活动获得;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模拟法庭法大赛、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发表论文或作品、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学术交流等活动所取得的成果, 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经学院(部)认定后作为创新实践学分,纳入多元/实践模块(最多认定2学分)。

5.要求学生修读由知名教授面向一年级本科新生开设1门包含法学学科发展前沿、法学行业发展方向、法学专业知识结构、法学专业职业发展规划等内容的法学专业概论课。建议并鼓励学生跨院系选修同一学科门类下其他专业专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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