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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11-25 来源: 作者: 阅读: 次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GB/T 16180-2014)是我国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归口管理、国家质量检验与监督总局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发布实施的国家标准,广泛应用于工伤事故和人身损害残疾评定,全国影响较大。
法学院汪岚教授于2000年发表《浅析视力减弱补偿率在伤残等级评定中的应用》、2013年发表《视力减弱补偿率研究》论文,研究建立了基于视力减弱补偿率的视力评价及类推方法,弥补了例举式规定的不足,方法明确、连续、可操作性好。为解决反应较多的“眼科条款规定不够”问题,2014年上述标准修订时采用了汪岚教授的科技成果,增加了“表A.4视力减弱补偿率与工伤等级对应表”及其使用规定,对统一标准适用具有重要作用。
汪岚教授长期从事法学和司法鉴定学教学与研究,专注于残疾理论与损伤评价标准化研究,曾获得国家社科基金和中国法学会立项、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是我国视力减弱补偿率研究创始人,视力损失评价和无晶体眼等研究填补国内研究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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