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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12-06 来源: 作者: 阅读: 次
12月2日,“山东省法学会土地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暨‘土地制度改革与土地管理法修改’法治论坛”在山东建筑大学召开。本次年会由山东省法学会土地法学研究会主办,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承办。来自青岛大学、青岛科技大学、烟台大学、临沂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山东政法学院、省国土资源厅、济南市国土局、济南市城管局、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等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100余人参加了此次年会。
12月2日上午首先进行了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会议,我院马卫东副教授当选为副会长。
年会由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淑华教授主持,山东建筑大学副校长范存礼、山东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姜远桥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任伟为优秀论文获奖者和突出贡献专家颁奖。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主任党国英教授、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副部长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刘守英教授、山东省法学会土地法学研究会会长石凤友教授分别作了《土地资源与中国居住形态的变革》、《衰而未亡的乡村与农村土地制度》、《土地制度改革的内在逻辑、历程、路径与方向》的主题报告。与会专家围绕土地改革征地试点、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土地整治以及土地征收制度的创新、划拨土地使用权流转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法律问题、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土地污染损害与修复等热点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我院马卫东副教授作为评议专家,对会议论文进行了精彩点评,与参会专家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学术探讨,并详细介绍了青岛大学法学院的现状和发展愿景,进一步扩大了我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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