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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10-30 来源: 作者: 阅读: 次
10月27日-28日,李瑞生教授参加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暨刑法学重点学科论坛(2018)“社会变迁与刑法科学新时代——纪念改革开放40年暨社科院法学所成立60年学术研讨会”,会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北京公正律师事务所协办。会议由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吉林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天津大学、山西大学、深圳大学、青岛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山东政法学院、上海政法学院等全国高校和来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等实务单位的专家、学者一百余人参加。
李瑞生教授撰文并发表主题演讲,题目是“反恐刑法的类型化研读”,认为当前中国关于反恐刑法,立法、司法与法学理论中都没有予以足够的类型化;反恐刑法可以类型化为预防性反恐刑法与报应性反恐刑法;前者的类型特征是法益侵害的危险性(具体危险性与抽象危险性)、行为的涉恐性与明确性、行为的故意性与主义性、刑事处罚的多样化与轻缓化;后者的类型特征是行为的暴力性、行为效果的恐怖性、主义性、刑罚的报应性;反恐刑法具有立法的正当性;应该避免对反恐刑法的认识误区。李瑞生教授的观点受到与会代表特别是主持人王雪梅研究员、清华大学黎宏教授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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