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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动态

王成儒教授出席第七届国际儒学学术研讨会并作主题演讲

日期:2014-07-18 来源: 作者: 阅读:

第七届(2014)国际儒学学术研讨会,于7月4日在马来西亚沙拉越州古晋市隆重开幕。大会由国际儒学联合会、中华孔子基金会和马来西亚孔学研究会联合主办,马来西亚孔学研究会承办。大会开幕典礼,由马来西亚交通部长、马华公会总长那督斯里·廖中莱大德致开幕词,并鸣锣剪彩开幕。来自世界各地的专家、学者约120人出席了本次大会,研讨主题是:儒学践行日用常行——当代儒学文化传播与践行。马来西亚孔学研究会常务顾问赖观福博士做开幕主题报告,”以一个周圆的华夏思想体系向世界再述一遍”。引起与会学者的热烈关注。

大会安排4天时间进行深入、广泛的学术交流。国际儒联常务副会长滕文生先生做“关于历史上儒学在东亚国家和地区的传播与发展”的学术发言,拉开了学术研讨的大幕;马来西亚孔学研究会会长陈启生先生报告“华夏信仰自成一格”,探讨了海外华侨的思想信仰,反响热烈;台湾交通大学林国雄教授就“试论天理之根源、万物之终始”为题,做了学术演讲;越南的学者以“古今越南的人文教育”为题,做了演讲;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宋志明博士学术报告的题目是“儒学的核心是个仁字”;还有来自中国传媒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上海复旦大学、华东师大、香港城市大学、台湾海洋大学、台湾实践大学、越南胡志明市国家大学、印度尼西亚孔教学会、新加坡、印尼棉兰市高校、马来西亚南方大学、山东大学、青岛大学法学院等国内外著名高等学府的专家、教授、学者,也都在会议上做了精彩纷呈的学术报告。

我院王成儒教授与会并做主题演讲,题目是:“孝与不孝――儒家伦理之践行历程及其现代意义”。教授认为,在儒家伦理的践行历史中,孝之积极意义,可以通过主体能动的自省、自觉、通过社会积极的教化、通过地方各种表彰手段、甚至通过朝廷的政治制度等,加以推进、强化。而孝之消极意义,先是通过地方上的措施,如申明亭之类的设置,作出初步的舆论压制;再者,即对不孝的入刑、入律,施以强制性处罚,列入重罪、十恶等法条中,严厉打击不孝的行为。孝与不孝之儒家伦理积极与消极的践行历程,表明道德之劝善与法律之惩恶间的界限在历史长河中是与时变动的,特别是在道德沦丧之时,便意味着某些原本由伦理道德调整的对象,注定要进入法律予以强制实行。可谓“出礼则入律”,这是中国古代历史中儒家伦理与国家法制运行的基本机制。而在现代西方律典当中,也不乏有本是属于伦理道德调整的范畴,即纳入法律条文的进行强制性规范。西方把某些道德义务变成法律之个人的强制性义务,在其数量上似乎远远大于我们号称具有数以千年道德传统的今日中国,尽管我们儒家伦理践行中不乏有将伦理道德调整的义务已经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予以强制执行的历史。

近年来,我国也在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下,把“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条文,这反映出是我国就当代社会某些道德缺失问题而做出的暂新举措,具有很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报告后,即席回答了来自各方面提及的相关问题,受到大会主持的首肯与积极的评价。

与会的各国的专家、学者围绕大会主题,提交了论文170余篇,大会精选出75篇论文(我院王成儒教授论文入选),由马来西亚孔学研究会出版了《第七届儒学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上下两册。

我院教授出席国外学术研讨会,无疑对法学院在国外学术交流以及在其学术领域享有的地位和提高法学院的知名度等方面,均有一定的贡献,并产生积极的影响。

马来西亚交通部部长那督 斯里•廖中莱 大德致开幕词,并鸣锣剪彩开幕

香港孔教学院汤恩加院长致辞

王成儒教授作学术报告并回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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