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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4-09-09 来源: 作者: 阅读: 次
2014年9月3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破产法学会会长王欣新教授来我院学术访问,并以“企业破产法的理论与实务”为题作了学术报告。讲座由青岛大学法学院院长董和平教授主持,学院部分师生参加了讲座。该讲座系“青岛大学法学名家论坛”的第11期,受到师生们的热烈欢迎。
王欣新教授首先回顾了我国破产法的立法历程,并结合自己作为《企业破产法》起草工作组成员和最高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起草组专家顾问所获得的丰富经验,详细讲解了《企业破产法》重点法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起草背景、立法理由和价值目标;其次,针对我国存在的破产案件受理难问题,王欣新教授从法院、当事人和破产管理人等多角度进行了剖析,并提出了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最后,王欣新教授立足于我国破产法理论和实务的发展现状,明确指出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理解与适用是未来的研究重点,并鼓励在座的各位师生积极关注、研究我国破产法的适用及发展。王教授还就同学们的踊跃提问给予了详尽的回答。讲座在王教授诙谐的讲解和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讲座后,王欣新教授和学院领导还就破产法实务人才培养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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