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研发大楼B座6楼
邮编:266071
传真:(86)-532-85953085
学院信箱:faxueyuanzp@126.com
联系电话:(86)-532-85955910
日期:2015-06-30 来源: 作者: 阅读: 次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我院郝海青老师申报的课题《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中的国际法问题研究》获得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资助,批准号为15BFX198。这是我院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又一重要收获。
学院历来重视教师申报高层次纵向研究课题,每年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专门组织专家组对于申报的课题进行初审、答辩和指导,确保了申报课题在形式和内容方面符合要求。学院已连续两年取得6项国家社科重点及一般项目的立项。
上一篇:我院社会工作专业建设成绩卓著
下一篇:韩国檀国大学李承桂教授来我院讲学
常用链接
鲁 ICP 备案 05001947 号 - 4 鲁公网安备 37021202000856号版权所有@青岛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