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研发大楼B座6楼
邮编:266071
传真:(86)-532-85953085
学院信箱:faxueyuanzp@126.com
联系电话:(86)-532-85955910
日期:2013-12-30 来源: 作者: 阅读: 次
2013年12月24日,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与比较法中心主任林峰教授应邀到我院进行学术访问,并为我院的师生做了题为“香港反贪法制的现状与未来”的学术讲座。讲座由董和平院长主持,我院师生100余人参加。
林峰教授首先简要介绍了曾荫权案、汤显明案,说明香港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其次,林峰教授介绍了香港的反贪法的立法现状相关内容,包括《防止贿赂条例》第201章第3-8条、普通法所设立的两个罪名、公务员行为守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并讲述了香港立法院、首席大法官、特别行政区首长以及廉政公署之间的监督关系,及立法存在的问题,以及香港政府解决存在问题的思路,如提议建立“独立检讨委员会”,以实现对特别行政区首长以及廉政专员的监督。最后,林峰教授提出香港人民对廉政的信心不减的原因有五:(1)反贪已经成为香港社会的核心价值,贿赂犯罪是不可容忍已经成为香港社会的的共识;(2)媒体新闻自由及其法律制度保障为反贪提供了有力支持;(3)分权制衡有利于反贪的实现;(4)香港的反贪制度在不断完善;(5)香港的制度设计没有过于繁琐,能够行之有效。
讲座之后,林峰教授认真回答了同学们的积极提问。董和平教授做了简要的评论和总结,认为中国要实现廉政制度建设要从构建反贪制度,培育廉政理念、宣传社会普遍守法的观念、加强对权利的监督四个方面入手。
除学术讲座和学术交流活动以外,董和平院长还与林峰院长进行了工作会谈,就两院之间下一步的教师交流、学生交流、科研合作和共同举办地区性、国际性学术会议等事宜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
常用链接
鲁 ICP 备案 05001947 号 - 4 鲁公网安备 37021202000856号版权所有@青岛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