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法学院2025年统招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方案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0日 17:21 作者: 阅读:

一、复试方式

现场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

综合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时间20分钟/人。

拟录取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二、复试内容

(一)法学硕士

面试分为综合素质测试、外语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三部分,总分为100分。

①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10%

主要考察考生分析问题和口头表达的能力,考察考生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兴趣爱好、心理素质、文明礼仪等方面的情况。

②外语能力测试,满分2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20%

主要测试学生的表达能力和专业外语水平。

面试官直接提问。

③专业能力测试,满分7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70%

主要测试学生对于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和前沿发展问题的掌握,测试范围为民商法、刑法、国际公法

在题库抽题,回答问题。
④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民法和刑法。加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考试时长为 120分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二)法律(非法学)全日制、非全日制

面试分为综合素质测试、外语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三部分,总分为100分。

①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10%

主要考察考生分析问题和口头表达的能力,考察考生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兴趣爱好、心理素质、文明礼仪等方面的情况。

②外语能力测试,满分2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20%.

主要测试学生的听力、表达能力和专业外语水平。

面试官直接提问。

③专业能力测试,满分7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70%.

专业课测试内容为民法和刑法。

在题库抽题,回答问题。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民法和刑法。加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考试时长为 120分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法律(法学)全日制

面试分为综合素质测试、外语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三部分,总分为100分。

①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10%

主要考察考生分析问题和口头表达的能力,考察考生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兴趣爱好、心理素质、文明礼仪等方面的情况。

②外语能力测试,满分2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20%

主要测试学生的听力、表达能力和专业外语水平。

面试官直接提问。

③专业能力测试,满分7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70%.

专业课测试内容为民法和刑法。

在题库抽题,回答问题。

④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民法和刑法。加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考试时长为120分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专业顺序:

1.法学硕士;

2.法律(法学)(全日制);

3.法律(非法学)(全日制、非全日制)。

时间:3 2713:30-17:50

地点:青岛大学浮山校区研发大楼B座613

具体复试顺序提前告知考生,按顺序等待复试。

※温馨提示:

1.复试考生展示身份证和准考证等证件。

2.心理测试由学校统一安排,考生按照学院给定的网址和操作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不参加测试者不具有录取资格。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复试费用为每人180元。请考生326资格审查后现场扫描二维码进行缴费,并填写考生编号、姓名、报考学院、联系方式等信息。缴费咨询服务电话:85953976。

四、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复试。考生327上午8点至11点到青岛大学浮山校区研发大楼B座508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完归还)资格审查主要查验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毕业证书可在入学时提交审查)

3.往届考生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5.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原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及入伍前(学籍)材料原件;

6.法律(法学)专业,若考生本科是“非法学专业”,但当前就读法学第二学士学位,以法学第二学士学位应届生身份报考,须提交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法学学位证书的证明;若考生本科是“非法学专业”,但当前已经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提交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7.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8.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

9.有关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最终以学校研招网公布为准。

、联系方式

人:裴老师    

联系电话:0532-85955971

   箱:peijinshi@qdu.edu.cn


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研发大楼B座6楼
邮编:266071
传真:(86)-532-85953085
学院信箱:faxueyuanzp@126.com
联系电话:(86)-532-85955910

版权所有:青岛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