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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成功举办山东省宪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

日期:2013-12-10 来源: 作者: 阅读:

2013年12月7日,由山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青岛大学共同主办的山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在青岛大学隆重召开。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山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赵瑞林,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青岛大学党委书记夏临华,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川宁,山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王珍行,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肖金明,青岛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万振东,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秦瑞基,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副局级检察员胡志坚,青岛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邹曙光,青岛市律师协会会长宫立新等省市领导出席了会议。来自全省高校法学院系的专家学者和法律实务部门的代表80余人参加了这次盛会。青岛电视台、齐鲁晚报、青岛日报等新闻单位也应邀对会议作了新闻报道和专家访谈。

这次会议是在全国人民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的重要时刻、在全国法制宣传周期间召开的,尤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这次会议在青岛大学的举办,是对青岛大学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发展成效的肯定,是对青岛市全面落实依法治市方略、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一次重要推动。

本届年会的主题是“树立宪法权威 推进依法治国”。主要围绕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司法改革精神、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法治国家建设与宪法实施等主题展开学术研讨。

会议开幕式由青岛大学法学院院长董和平教授主持。青岛市人大副主任邹川宁、青岛大学党委书记夏临华教授、青岛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邹曙光和山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赵瑞林在大会上分别致辞。

在全体会议上,省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永清教授、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肖金明教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董和平教授分别作了《从中美比较的角度学习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宪法实施与人大制度》、《中国宪法实施中应该树立的基本理念》的大会主题发言。大会还分别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法治国家建设与宪法实施、权力运行科学化与司法改革进行专题讨论。共有13位学者发言,6位学者评议。

会议总结暨闭幕式由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民主持,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张献勇教授就会议学术讨论情况向大会作了总结报告。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魏兴荣对本次年会进行大会总结并致闭幕词。

本届年会以“学习和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宗旨,倡导学术自由与服务地方相结合的研究品格。会议务实、高效,在树立宪法权威、推进法治国家和为建设地方法治政府提供学术支持等方面,取得了诸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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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2013年年会开幕式 青岛大学党委书记夏临华教授致辞

山东省宪法学研究会会长赵瑞林致辞 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肖金明教授主题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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