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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4-01-17 来源: 作者: 阅读: 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青岛大学名校工程特色专业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推进特色名校工程法学特色专业的项目实施工作,强化对项目的规划、管理、实施与监督,1月15日,法学院召开了成立特色名校工程项目实施办公室的工作会议,会议宣读了《关于成立青岛大学法学院特色名校工程专业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实施办公室的决定》。
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董和平院长担任。成员:林忠平书记、李广民副院长。主要工作职责:1、法学特色专业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2、指导项目实施办公室工作;3、研究决定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4、审查项目实施办公室提交的项目实施建议。
项目实施办公室由门中敬教授担任主任。成员:蔡颖雯、董桂武、凌宗田、邹卫强。主要工作职责:1、对特色名校建设项目进行梳理;2、对领导小组提出项目启动实施意见;3、组织和监督项目建设的实施;4、项目实施专项经费使用的审核与统筹;5、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衔接与协调。
学院党政领导高度重视项目的实施与推进工作,强调项目实施一定要有顶层设计,要结合学校的要求和法学院发展的整体目标,形成具体思路;要加强对项目的专业管理和财务管理。学院要求,要以对学院发展和学校事业负责的精神,以学校下达的建设任务为目标,以培育特色学科、名师团队和专业方向为重点,认真做好项目的规划、管理、实施与监督工作,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任务分解具体。要强化项目实施的实际效果,从学校事业和学院发展的大局出发,根据学校职能部门的要求有步骤地启动项目,有预案、有计划、有措施,切实做好法学专业建设项目的规划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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