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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4-03-22 来源: 作者: 阅读: 次
为了积极推进我院法律硕士工作持续、健康的发展,解决法硕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2014年3月21日,我院召开了法律硕士工作会议,并成立了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办公室。会议由林忠平书记主持。
林忠平书记宣布了我院党政联席会议的决定,法学院院长董和平教授任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副院长丁金光教授、法律系主任耿焰教授任副主任。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下设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办公室,满淑云副教授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有孙莉副教授、董桂武副教授。
董和平院长就成立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办公室的原因、职责、要求作了说明。
董院长首先对我院的法律硕士工作给予了肯定,诸多领导、教师为我院的法律硕士教育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使法律硕士培养成为我院的教育品牌和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成绩很大。但是,现阶段法律硕士培养面临省内外的巨大挑战,一定要按照国家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结合山东省和半岛地区的实际情况,走专业化、特色化和品牌化的道路。要强化我院法律硕士管理,学习同类兄弟院校的经验,法律硕士管理工作要做到实在化、规范化、常态化和人性化。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负责我院法律硕士工作的决策,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办公室负责法律硕士教育的执行工作。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的应履行以下主要职责:1、规范法律硕士教育工作,拓展相关资源;2、提出法律硕士工作的指导原则、工作思路;3、决定法律硕士发展的重大问题;4、指导下属办公室的工作。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办公室的职责应该履行主要职责:1、法律硕士课程建设;2、法律硕士师资队伍建设;3、法律硕士教学管理的各具体环节;4、法律硕士学生日常管理;5、法律硕士校友联系工作。
之后,丁金光副院长、法律硕士教育中心耿焰副主任对我院的法律硕士教育工作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安排部署了当前法律硕士管理的主要工作。
林忠平书记最后强调要加强法律硕士教育工作的服务意识、问题意识和程序意识,希望大家齐心协力,将我院法律硕士教育管理工作推上新的更高层次。
(法硕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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