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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师

张超

日期:2021-11-05 来源: 作者: 阅读:

 

张超,法学博士,副教授

学习经历:本科:山东大学法学院

          硕士:英国邓迪大学法学院

          博士:山东大学法学院

主持山东省、青岛市社科规划项目各一项,参加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一项,在《光明日报》、SSCI检索期刊发表论文多篇。
研究方向:国际法、海洋法、环境法
邮箱:
chaozhangqdu@q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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