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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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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青岛大学法学院诚邀海内外英才加盟

日期:2021-03-22 来源: 作者: 阅读:

一、学校简介

青岛大学北依浮山,南面黄海,富山海之形胜,极岚光之变幻,景色旖旎,气象万千。这里承载着深厚的文化传统,也充满了浓郁的时代气息。教育家杨振声、赵太侔,学者闻一多、沈从文、梁实秋等曾在这里治学执教,诗人臧克家、开国元勋罗荣桓曾在这里求学。

学校现有36个学院,1个医学部,102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历史学、哲学、理学、工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现有9个博士后流动站;1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涵盖78个二级学科),2个专业学位博士点(涵盖18个专业领域);3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另有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涵盖192个二级学科),2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涵盖81个专业领域)。学校现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2个,国家示范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个,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国家“111”计划)1个,山东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4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40余个。

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2个;临床医学、工程学、化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和材料科学等5个学科进入全球ESI排名前1%;系统科学和纺织科学与工程2个一级学科进入教育部全国一级学科排名前十名。2018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701-800、中国大陆高校80位,进入“世界500强潜力高校”;US News 2019世界大学排行榜列中国高校第82位。

学校在校生46000余人,其中研究生9800余人,本科生35000余人,留学生1600余人。现有教职工3963人,专任教师2595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466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1068人。现有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等国家级人才60余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6人、泰山学者等200余人。

二、学院简介

青岛大学法学专业始办于1983年,招收过两届法学专业专科生。1987年起招收经济法专业本科生,1990年开始招收国际经济法专业本科生,1998年起统一招收法学本科生。2000年法学院成立,包括法学、政治学、社会学、公安学四个一级学科。2015年年底,学校为落实国家“双一流”战略和科学谋划“十三五”及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需要,对法学院进行重组,形成了单一的法学学科。学院现拥有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授予权和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法学专业是山东省特色名校建设工程的重点建设专业。

青岛大学法学院现在是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级单位;山东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单位;青岛市法治智库承办单位;青岛市法治青岛建设研究会会长单位;青岛市地方立法研究基地;首批全省政法干部培训基地。学院还设有青岛大学法治研究院、司法鉴定研究中心、科学伦理与法治研究中心、全球治理与国际法研究中心、慈善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中日韩法学研究中心等多个科研机构。

学院围绕培养卓越法治人才的目标,不断优化师资队伍。学院现有教职工64人,专任教师54人,60.4%具有博士学位;60%有高级职称;34%有海外留学、访学经历。学院现有教授8人,副教授24人,其中曾入选青岛大学特聘教授人才工程6人,曾入选青岛大学卓越人才工程3人。

三、人才引进方向

法学二级学科:诉讼法、民商法、国际法、刑法

四、人才引进条件

(一)特聘教授

1.特聘教授第一层次:

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能紧跟国际学术前沿,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包括获得国家级人才工程计划支持的青年人才或相当层次和学术水平者。

或满足《青岛大学特聘教授青年卓越人才工程实施办法(暂行)》第一层次业绩条件。

年龄人文社会科学原则在55周岁以下。

2.特聘教授第二、三、四和五层次:

满足《青岛大学特聘教授青年卓越人才工程实施办法(暂行)》相应第二、三、四和五层次业绩条件。

第二层次特聘教授年龄,人文社会科学须不超过55周岁;第三层次特聘教授年龄,人文社会科学须不超过50周岁;第四和五层次特聘教授年龄,人文社会科学须不超过45周岁。

(二)青年卓越人才

学术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强,有较大发展潜力。满足《青岛大学特聘教授青年卓越人才工程实施办法(暂行)》青年卓越人才的业绩条件,或为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急需的优秀博士。

年龄:人文社会科学须不超过35周岁。

(三)青年博士

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科研能力,能够胜任本科生教学工作。具有博士学位,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2周岁。发表CSSCI学术论文3篇。

五、人才引进待遇

(一)院士

一事一议。

(二)首席教授

年薪80万或100万元,另加科研奖励;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购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人文社会科学50万元。根据需要提供学科平台建设经费,配备团队、实验室,一事一议;职称聘为教授;解决配偶工作及义务教育阶段孩子入学事宜。

(三)特聘教授

1.特聘教授一层次:年收入60万元加科研奖励;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购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人文社会科学40万元;并根据需要提供学科平台建设经费,配备团队、实验室,一事一议;经同行专家评议和学校研究,符合要求者聘为教授;解决配偶工作及义务教育阶段孩子入学事宜。

2.特聘教授二层次:年收入50万元加科研奖励;购房补贴1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人文社会科学30万元;经同行专家评议和学校研究,符合要求者聘为教授;解决配偶工作及义务教育阶段孩子入学事宜。

3.特聘教授三层次:年收入45万元加科研奖励;购房补贴6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人文社会科学20万元;经同行专家评议和学校研究,符合要求者聘为教授。

4.特聘教授四层次:年收入35万元加科研奖励;购房补贴3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人文社会科学10万元;经同行专家评议和学校研究,符合要求者聘为副教授。

5.特聘教授五层次:年收入30万元加科研奖励;购房补贴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人文社会科学5万元;经同行专家评议和学校研究,符合要求者聘为副教授。

(四)青年卓越人才

年收入23万元加科研奖励;购房补贴1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人文社会科学2万元。

(五)青年博士

国家政策性工资加科研奖励;学校提供租房补贴2000/*36个月;科研启动经费人文社会科学1万元。

注:青岛市专有待遇。

引进首次来青岛就业的应届毕业博士可连续三年享受青岛市1200/月的租房补贴。出站后6个月内在青岛办理就业手续落户青岛的博士后,青岛市给予25万元安家补贴。特殊、急需高层次人才引进,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引进待遇。

符合条件的在青岛创新创业的青年人才(博士研究生)可申领一次性安家费15万元。

六、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可登陆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lzy.qdu.edu.cn/index.htm)右侧网上招聘系统进行在线注册提交。还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直接递交材料等方式向青岛大学法学院提出应聘申请。

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2.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

3.《青岛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可从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下载)

4.岗位要求的条件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复印件。直接递交材料报名的,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对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其他方式报名的可先将报名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发送到应聘岗位邮箱,学校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再对相关证件原件进行审核。

 

联系方式:

联系人:隋老师

联系电话:0532-85955910

E-mail:faxueyuanzp@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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